《广东省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办法》政策解读
- 时间:2025-03-26 09:25
- 资料来源: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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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广东省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宣传解读,促进《办法》落地见效。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消防执法改革部署的客观需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就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具体的部署安排。其中意见第十条“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要求各地“严格追究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警示教育” 。
二是加强新时期消防工作的现实需求。从近年来火灾事故查处情况,各地不同程度存在重问责、轻整改现象,对火灾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是否组织整改、整改效果如何,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导致火灾事故教训吸取不深刻、整改不到位,同样问题、同类型火灾反复发生。《办法》出台将利于引导各地加强火灾防控短板问题解决,倒逼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二、《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较大火灾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一般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由于事权在国家层面,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办法》对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信息通报工作有何规定
一是明确信息通报的主体和时间。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信息通报工作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实施,并在火灾事故调查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通报。
二是明确信息通报的对象、形式和内容。通报的对象为社会公众和有关人民政府及部门。向社会公众通报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方式进行,通报内容包括火灾事故人员伤亡、组织扑救、事故原因和责任追究等基本情况。向有关人民政府及部门通报时,采取公文、会议、约谈等方式进行,除通报火灾事故基本情况外,还应通报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政府和部门监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措施。对于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依法依规不予通报。
三是明确信息通报结果应用。《办法》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收到信息通报后,依法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火灾发生地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备案。相关人民政府及部门应对通报指出的问题组织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对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不健全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主管单位反映,提出修订建议。
四、《办法》对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暴露问题整改评估工作有何规定
一是明确火灾事故暴露问题整改期限。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对火灾事故暴露的问题组织落实整改,整改期限一般为半年,确有难度的可适当延长,但整改期限总体不超过一年。
二是明确火灾事故暴露问题整改情况评估主体、方法、内容和程序。火灾事故暴露问题整改到期后,负责火灾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评估要成立评估检查组,按照评估检查、结果审议、出具报告三个阶段进行,并于30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包括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采取资料审查、实地核查方式进行。评估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并报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是明确了整改评估结果应用。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的,按照属地原则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对评估检查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及时组织落实整改。
五、《办法》明确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的监管措施
《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职责,对因信息通报和整治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火灾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任。
查看文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 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