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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时间:2024-10-29 20:26
  • 资料来源: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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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年广东省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粤消安办〔2024〕66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办通知”)要求,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11月份在全省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活动的主题为“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质量部署消防宣传月活动。各地党政机关、行业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学习教育,各地市要举办1场消防宣传月启动活动,广泛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关注参与。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开展好消防宣传月活动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各地级以上市消安委办要召开1次成员单位例会,明确职责任务,推动形成多角度、立体化消防安全宣传格局,确保消防宣传月活动有声势、有成效。

  二、立体化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通知要求,利用媒体和社会化宣传阵地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对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等突出消防安全问题隐患进行曝光。省委宣传部、网信办要指导南方报业集团、广东广播电视台和网络平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隐患曝光,各地宣传部门要指导当地媒体和社会化宣传阵地开展提示性宣传。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协调电力、燃气、供水企业通过线上账单、短信和线下入户等开展消防提示。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大众点评、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即时配送企业,借助APP集中发布消防公益宣传。通信管理部门要协调手机运营商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邮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快递业务旺季服务保障要求,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利用快递服务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

  三、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活动。教育、民政、人社、住房城乡建设、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重点指导学校、养老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在建工地、医疗机构和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等结合实际开展消防宣传活动。科技、文化旅游等部门要重点指导科技馆、博物馆等,结合实际融入消防元素,展出消防文创作品,搭建消防宣传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逃生疏散演练和消防隐患排查。消防部门要牵头组织村(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开展技能比武活动,广泛开放消防救援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利用消防宣传车开展巡游活动。

  四、面对面开展消防宣传服务。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通知要求,强化消防技能培训演练,全面夯实基层群防群治基础。要扎实开展“五进”活动,细化“五一个”活动:教育、消防部门和团委要结合“我是小小消防志愿宣传员”活动,安排各类学校上一堂消防课,有关行业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和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媒体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宣传发动,号召家庭绘制一份逃生路线图,乡镇街道要指导村(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大检查,发动电动自行车公益安检团队开展便民安检服务活动,组织村(社区)两委工作人员和网格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技能培训。

  各单位活动方案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组织观看国家消防救援局编发的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情况及活动总结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联系人:戴永敏)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