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2023年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公告
- 时间:2024-03-20 10:00
- 资料来源: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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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开展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各地市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工作,现将专项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体开展情况
总队组织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约谈培训,对技术服务机构如何规范执业进行指引。各地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媒体平台发布检查通知,公布举报投诉途径。全年排查在广东省执业的1189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共处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412家(次),责令停止执业1家,媒体曝光149家,罚款501.21万元。
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在广东省执业的1189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查,16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因不符合从业条件被立案查处,占核查总数的1.3%。267家机构因违法违规执业被立案查处396次,占核查总数的33.2%。
(一)从业条件方面的问题。
1.仪器设备配置未能满足从业要求。发现该项问题的机构数量最多,共11家,主要表现是:机构已开展过消防安全评估业务,却未按要求配备烟气模拟软件、人员疏散软件、烟气分析仪、烟密度仪等仪器设备;机构设备权属票据不齐全,或提供虚假发票;未按要求校准设备、无法出示校准报告。
2.质量管理体系缺失,未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发现该项问题的机构共有9家,主要表现是:未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未根据要求妥善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
3.专业技术执业人员配备、管理不规范。发现该项问题的机构共有5家,主要表现是: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消防设施操作员配备不满足从业条件。
4.法人资格不满足从业要求。发现该项问题的机构共有5家,主要表现是:以分公司名义执业,或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包含消防技术服务的内容。
(二)执业行为方面的问题。
1.未按规定公示信息。共发现174家机构存在此类问题,占核查总量的15%。其中,有160家机构未按照要求在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有14家机构未在其经营场所公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
2.未按规定建立、保管服务档案。共发现132家机构存在此类问题,占核查总量的11%。其中,有3家机构未与抽查到的服务对象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有126家机构出具的书面结论性报告中无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有3家机构未建立或者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另外,有部分机构未在“广东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上传书面结论性报告。
3.未按要求明确负责人。共发现69家机构存在此类问题,占核查总量的6%。其中,有47家机构未设立技术负责人;有67家机构未在合同上明确或双方确认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4.执业人员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共发现35家机构存在此类问题,占核查总量的3%。其中,有18家机构指派无相应资质的人员执业,主要是到现场执业的操作员无相应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非注册消防工程师。有17家机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
5.书面结论性文件内容与服务单位实际情况不符。共发现25家机构存在此类问题,占核查总量的2%。经询问社会单位相关人员或查看服务对象消防控制室原始记录、现场抽查服务对象消防设施,核实有11家机构出具虚假报告,14家机构未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业。
三、工作要求
(一)精准定位、提高认知,明确主体责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为构建社会消防安全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树立明确的责任意识,始终筑牢“底线意识、红线意识”,精于消防“体检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为更好地构建消防安全体系提供技术助力。
(二)循规自查、规范整改,提升服务质量。在广东省执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组织学习通报内容,逐一查找自身问题,积极整改。各机构应以此次检查整改为契机,从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从业人员培训教育、项目管理信息化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不断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依法执业、打造品牌,推动行业发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遵守法律规定、市场规则和行业规范,恪守职业本分,砥砺职业操守,不得以牺牲服务质量为代价进行恶性低价竞争,严禁出具虚假、失实文件,争先创优,打造服务品牌,共同维护和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2023年对消防技术服务违法行为处罚案件公示表.docx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