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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广东省第二届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 时间:2023-06-21 10:02
  • 资料来源: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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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广东省第二届消防行业

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粤消〔2023〕104号

各市消防救援支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团委,中国救援广东机动专业支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特勤大队: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加快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的目标,积极筹备全国第二届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为推动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消防技能人才保障。经研究,省消防救援总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广东省第二届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并作为全国第二届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预选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名称

  2023年广东省第二届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二、赛事组织

  由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共同举办,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救援广东机动专业支队、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共同承办。

  三、组织机构

  成立2023年广东省第二届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赛事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决策赛事相关重大事项,成员由主办单位领导及有关单位同志组成。组委会下设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技术委员会负责编制、解读竞赛项目技术文件,制定评判标准,开展赛前培训、技术对接、裁判遴选、竞赛组织、执裁仲裁、成绩评定等工作;秘书处设在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赛事筹备和组织安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组委会各项决议事项,统筹推进竞赛各项重点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信息通信组、后勤保障组。

  四、竞赛项目

  共设灭火救援员、森林消防员、消防通信员、搜救犬训导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设施操作员6个竞赛项目(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五、参赛条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干部不能参赛),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员(2022年7月1日前入队并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救援组织(2023年1月1日前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注册规模不少于30人)成员,在消防控制室从事消防设施操作2年(含)以上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且年满18周岁(2005年1月1日前出生)、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中国公民。其中,搜救犬训导员竞赛项目,搜救犬训导员从事搜救犬训导工作1年(含)以上,参赛犬须是官方注册登记3个月(含)以上的工作犬,病犬及发情期母犬禁止参赛;消防装备维护员竞赛项目,参赛选手须取得B2(或A2、A1)驾驶证。参赛选手政治表现良好、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同时满足所参加项目技术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

  组织形式

  大赛分预选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预选赛

  1.组织单位。由各市消防救援支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团委等部门共同组织,消防救援支队具体实施。

  2.报名要求。2023年6月23日前,由各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完成灭火救援员、森林消防员、消防通信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设施操作员5个竞赛项目预选赛报名工作;中直、省直单位和央企及其分支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在单位所在地市报名参赛。搜救犬训导员项目不组织预选赛,直接开展决赛;2023年6月23日前,由中国救援广东机动专业支队组织完成报名工作。接受报名时,应认真核查报名人员身份信息、从业情况、专业资质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3.预选赛组织。2023年6月30日前,由各地市采用集中竞赛的形式,完成灭火救援员、森林消防员、消防通信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设施操作员5个竞赛项目预选赛。

  (二)决赛

  1.代表队组建。以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包括领队1人,联络员1人,灭火战斗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通信员3个竞赛项目各2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和其他队伍人员各1人),森林消防员项目可报2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和其他队伍人员各1人)、消防设施操作员项目2人。灭火战斗员、森林消防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通信员4个竞赛项目,中国救援广东机动专业支队、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和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每个单位每个项目可选派2名消防员参加决赛。

  2.参赛信息报送。2023年7月1日前,各参赛代表队信息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报送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含代表队名册、参赛选手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工作关系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半年内的健康证明等。

  3.决赛组织。统一由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决出最终名次后举行颁奖典礼,并根据决赛成绩择优选择队员组建备战2023年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集训队。决赛于2023年7月上旬前在广州举行并完成赛事(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决赛报到时选手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工作证件(证明)、资质证书、半年内的健康证明(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等,决赛期间食宿费由各代表队承担。

  七、表彰奖励

  (一)表彰措施

  1.个人奖。决赛各竞赛项目的前3名由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金牌、银牌、铜牌;第4至6名颁发优胜奖;其他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2.其他奖励。对在决赛中表现突出的裁判员、优秀教练员和技术支持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3.所有获奖团体及个人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

  (二)奖励措施

  1.本次大赛属于全国第二届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项目的符合条件的优胜选手,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称号不重复授予。

  2.各决赛项目第1名且符合推荐条件的,次年度按程序向团省委优先推荐参评“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等活动。

  3.省级决赛成绩优异且符合推荐条件的选手,参照2023年第二届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做法,按程序向省总工会推荐申报相关奖励。

  4.参加灭火救援员、森林消防员、消防通信员、搜救犬训导员、消防装备维护员决赛项目总成绩合格,且无该工种项目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选手,按相关规定由消防救援总队向国家消防救援局推荐申报中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获灭火救援员、森林消防员、消防通信员、搜救犬训导员、消防装备维护员决赛项目前3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由消防救援总队向国家消防救援局推荐申报高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精心筹备和举办省赛,既是严格落实大赛部署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级赛事、选拔优秀队员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搭建交流互动平台,推动全省消防救援力量技能水平提升的重要方式。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动员、科学谋划、严密组织,站在为广东省委省政府争取荣誉的高度,积极选拔优秀人才,力争参加全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二)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严密组织资格审查、现场执裁、仲裁申诉等各项赛事工作,加强赛事全流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赛事各个环节规范严谨、公正有序、公开透明。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边筹备、边完善、边总结,不断提高办赛质量和水平。各地要加强请示汇报,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竞赛组委会报告,确保及时妥善解决。

  (三)搭建平台,广泛宣传。各地要抢抓机遇、搭好舞台,加快推进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救援力量联动融合,加强不同类型、不同属性、不同领域救援力量之间的联勤协作,发现、培养一批能工巧匠,不断提升我省消防救援和社会自救互救技能水平,展示新时代消防行业技能人才新风采、新形象。要统筹媒体资源,广泛拓展宣传渠道,加大赛事宣传力度,吸引社会各界现场观摩、交流互动,着力提升赛事传播力、影响力。

  (四)强化保障,确保安全。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贯彻执行竞赛组织有关要求,落实常态化安全管控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确保赛事活动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各市级消防救援支队请于2023年7月1日前,将参加决赛阶段比赛选手的报名信息(见附件)及相关资料报送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莫智宏,020-87119366,政务邮箱mozhihong@gd)。未尽事宜由竞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广东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doc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