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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相关数据清理工作的公告

  • 时间:2022-01-21 15:50
  • 资料来源: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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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将于2月8日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统一清除不具备从业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信息(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子公司,不属于清理范围)。

  按照要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第一款,核查辖区内已录入并公示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和各省自建系统中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若存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以分公司(分支机构)名义录入并从事相关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一律视为不具备从业条件。

  目前,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统计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清单(见附件1),以及在该系统中录入但未生效的技术服务机构清单(见附加2)。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以分公司(分支机构)名义从事相关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应停止执业。对在系统中录入但未生效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救援局将与不具备从业条件的机构一并清除。本次清理工作结束后,对不具备从业条件继续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据《消防法》第六十九条实施处罚,并在社会面曝光。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