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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
初审通过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 时间:2021-10-14 13:23
  • 资料来源: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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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98号)要求,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采取基层推荐、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集体研究的方式开展了评选和推荐。

  经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3名同志被列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初审通过拟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按规定将初审通过拟推荐对象面向全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20-87119044、020-87119049(传真)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消防救援总队组织教育处

  邮政编码:510640

  附件:“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初审通过拟推荐对象名单.doc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