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征集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的通知
- 时间:2021-03-16 15:52
- 资料来源: 本网
- 浏览次数:-
- 【打印】
- 【字号:小
- 中
- 大】
各市消防救援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火灾事故调查技术支撑能力,提升火灾事故调查质量,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决定组建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库,并向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和社会单位征集一批相关业务领域的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根据我省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实际,重点征集6类行业领域的火灾事故调查专家:
(一)火灾调查:火灾现场勘验、火灾物证鉴定、视频分析;
(二)刑事技术: 法医、痕迹、理化检验、视频分析;
(三)化工行业:化学分析、石油化工生产、危化品生产;
(四)机械电力:电力生产、设计、施工、管理;
(五)交通运输:公路运输、车辆维修;
(六)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含消防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维保。
二、专家条件
申请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加入专家库的愿望,工作认真负责,公正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开展调查工作。
(二)熟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具有火灾调查、刑侦、安全生产、化工、建筑、交通、电力、消防等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含)技术资格,在所从事的专业中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四)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调查研究工作。
三、征集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专家可自愿报名,填写《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申报表》(附件1),并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地级市的消防救援支队。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本人电子照片;身份证;学历及毕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专业发明、著作或学术论文资料;事故调查经历、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受表彰和奖励情况;其它本人认为可证明资质条件、业务专长的资料。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需一式三份。
(二)支队初审。各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按照专家条件要求,对专家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火灾事故调查专家汇总表》(附件2)。
(三)总队审核。省消防救援总队对各支队推荐的专家进行审查,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拟入库名单。
(四)公示确定。对拟入库名单的在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官网(互联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颁发专家聘任证书,并向社会发文予以确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支队火调技术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专家报名和推荐专家的材料审核和报送等工作。
(二)各支队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多渠道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进一步充实火调专家队伍。
(三)各支队对专家材料初审时,除严格把关外,还应充分考虑各专业领域的平衡,防止出现个别领域过于集中、其他领域处于空白等情况。
(四)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库资格。
(五)专家征集时间截至2021年4月2日。请各支队于4月13日前将专家申报表、专家汇总表和各类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报总队火调技术处(联系人:黄文华,电话:020-87119234,内部邮箱:huangwh@gd,互联网邮箱:1054004205@qq.com)。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