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 时间:2017-04-21 23:11
- 资料来源: 惠州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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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解决辖区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不断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根据《惠州市公安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拟面向全省招聘2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充实到全市19支现役消防中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面试、体能素质测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收。
二、招录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200人(其中战斗员180人、消防车驾驶员20人)。主要担负灭火、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军事化管理。
三、招收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鹅城消防事业做贡献。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的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四)年龄: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消防车驾驶员岗位45周岁以下,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2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以下条件优先聘用:
1、从部队退役尤其是从消防部队退役期满且表现优秀的退役战士;
2、有技术专长的尤其是灭火救援员资格、特种车辆驾驶员职业资格和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3、有运动特长、文艺特长的;
4、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汽车运用与维修等相关专业、动物医学相关专业、警犬训导员、水电暖安装维修工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性别:男。
(六)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持有驾驶执照: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A2、A1驾驶证。
(七)体格条件:
1、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裸眼视力不低于4.6;
4、有以下身体特征的不予招收:长径超过3cm的纹身以及涉及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和邪教、有害气功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标志的;违反社会公德、有损部队形象的纹身,带有明显政治倾向的纹身,主要涉及攻击、丑化领袖人物,涉及反党、反社会、民族种族歧视等内容的。
(八)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基层岗贴、岗位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贴组成。灭火战斗员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划分确定为2500-4500元,消防车驾驶员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划分确定为5000-6000元。每年增资100元;
2、节日补贴:七大节日(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每个节日补助500元;
3、享受消防部队战士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伙食标准24元/天,并按500元/年/人标准发放服装。
(二)各项保障
1、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合同制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并按惠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用人单位应缴的各项保险费用。
2、政府专职消防员每人每月8天月假,每人每年10天年假,工作满一年以上每年增加一天年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网上报名,填写《惠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发送邮件至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李晓波邮箱:公安内网lixiaob@gd邮箱,互联网邮箱1175885329@qq.com,咨询电话:0752-2287016;
2、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28日。
3、应聘者在报名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可交至各县区8个报名点,具体地址详见附件2:
(1)《惠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7)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理论考试及体检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考试
初定时间为2017年5月初(具体时间请留意电话通知),理论和面试地点为惠州市麦地路10号惠州市公安消防局,体能测试地点为奥林匹克体育馆外球场(靠近西门)。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俯卧撑和仰卧起坐)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30%+体能测试×40%+面试×3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根据各工作实际需要,结合本人户籍、家庭住址和个人意向,统筹分配至全市19支现役消防中队。
(二)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2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四)入职上岗时间初定为2017年7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惠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颖
电话:0752-2287016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10号惠州市公安消防局
邮政编码:516008
附件:1、/惠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doc
2、/惠州市8个报名地点 .docx
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4月13日
一、招收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面试、体能素质测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收。
二、招录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200人(其中战斗员180人、消防车驾驶员20人)。主要担负灭火、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军事化管理。
三、招收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鹅城消防事业做贡献。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的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四)年龄: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消防车驾驶员岗位45周岁以下,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2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以下条件优先聘用:
1、从部队退役尤其是从消防部队退役期满且表现优秀的退役战士;
2、有技术专长的尤其是灭火救援员资格、特种车辆驾驶员职业资格和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3、有运动特长、文艺特长的;
4、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汽车运用与维修等相关专业、动物医学相关专业、警犬训导员、水电暖安装维修工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性别:男。
(六)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持有驾驶执照: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A2、A1驾驶证。
(七)体格条件:
1、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裸眼视力不低于4.6;
4、有以下身体特征的不予招收:长径超过3cm的纹身以及涉及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和邪教、有害气功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标志的;违反社会公德、有损部队形象的纹身,带有明显政治倾向的纹身,主要涉及攻击、丑化领袖人物,涉及反党、反社会、民族种族歧视等内容的。
(八)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基层岗贴、岗位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贴组成。灭火战斗员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划分确定为2500-4500元,消防车驾驶员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划分确定为5000-6000元。每年增资100元;
2、节日补贴:七大节日(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每个节日补助500元;
3、享受消防部队战士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伙食标准24元/天,并按500元/年/人标准发放服装。
(二)各项保障
1、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合同制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并按惠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用人单位应缴的各项保险费用。
2、政府专职消防员每人每月8天月假,每人每年10天年假,工作满一年以上每年增加一天年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网上报名,填写《惠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发送邮件至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李晓波邮箱:公安内网lixiaob@gd邮箱,互联网邮箱1175885329@qq.com,咨询电话:0752-2287016;
2、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28日。
3、应聘者在报名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可交至各县区8个报名点,具体地址详见附件2:
(1)《惠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7)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理论考试及体检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考试
初定时间为2017年5月初(具体时间请留意电话通知),理论和面试地点为惠州市麦地路10号惠州市公安消防局,体能测试地点为奥林匹克体育馆外球场(靠近西门)。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俯卧撑和仰卧起坐)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30%+体能测试×40%+面试×3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根据各工作实际需要,结合本人户籍、家庭住址和个人意向,统筹分配至全市19支现役消防中队。
(二)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2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四)入职上岗时间初定为2017年7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惠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颖
电话:0752-2287016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10号惠州市公安消防局
邮政编码:516008
附件:1、/惠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doc
2、/惠州市8个报名地点 .docx
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