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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东省2015年3月、4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的通知

  • 时间:2015-06-04 18:58
  • 资料来源: 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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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东省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3月、4月我省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予以发布(详见附件)。相关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至公布截止时间后自动失效,我局不再另行对外发布取消通知。
    凡年度内累计三次因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被公布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其列入“消防安全信誉不良单位和个人名录”,对外集中予以公示,并建议有关行政部门重点监管。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向具体作出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反映。
    附件:广东省2015年3月、4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

 
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