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广东省消防安全技术专家的通知
- 时间:2012-12-26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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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2] 114号)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学技术战略工作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消防安全技术专家人才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消防工作科学发展,广东省公安消防部队拟组建消防安全技术专家库,现向社会征集消防安全技术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对象为从事消防安全工程及应用技术、消防科技及标准化、火灾形势研判和评估、火灾原因调查技术、消防检测技术、灭火救援、消防装备、消防通讯、职业健康等9类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
专家库成员由消防部队内部专家和社会外聘专家共同组成。消防内部专家来自外省消防部队、本省消防部队。社会外聘专家来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专家、消防科研机构、设计院、高等院校相关领域专家等。其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包括公安、质监、科技、工商、安监、环保、林业、卫生、地震等部门。
二、征集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敬业精神;
2、熟悉消防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消防安全技术专家工作;
3、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实践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资深专家除外),身体健康,能参与消防安全现场检查、调研、火灾扑救指导等工作;
5、遵纪守法,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等不良现象。
三、工作职责
1、参与本专业领域重大课题的专项调研,为本专业有关工作重大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意见;
2、参与本专业领域标准、规范、规划、法规、规章、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制修订工作;
3、参与本专业领域技术审查、鉴定、认定、咨询、评审、研判、评估、培训等工作;
4、参与复杂、疑难、特殊的灾害事故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5、参与对消防装备新技术操作、维护、维修、技术检测、管理等工作;
6、参与消防信息化研发和操作、解决消防信息化技术难题;
7、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8、其他工作。
四、征集方式
报名专家库人选需提供以下资料: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式2份;
3、专业领域主要成果及奖励的复印件;
4、专家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互联网邮箱,826685384@qq.com。
五、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由即日起至2012年12月28日止。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