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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队歌和新时期“广东消防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的通知

  • 时间:2012-06-20 19:43
  • 资料来源: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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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广东公安消防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迫切需要创作一首体现广东特色、消防特点、队伍风貌的“队歌”,总结提炼与广东消防抗震救灾精神、亚运大运消防安保精神一脉相承的新时期“广东消防精神”,

    进一步凝聚警心、鼓舞士气、激励斗志。为此,总队拟面向全国和社会各界开展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队歌和新时期“广东消防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

    一、活动对象

    全国热衷于消防事业,支持消防部队发展建设的各界人士。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征集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队歌

    1、歌词要求主题鲜明、格调健康、旋律优美、易于传唱,融思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充分体现公安消防部队的职业特点,表达南粤消防官兵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爱,反映南粤消防官兵火热的工作生活和丰富的情感世界,展现新时期南粤消防官兵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抒发南粤消防官兵在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三句话”总要求指引下履行神圣使命的壮志豪情。

    2、以进行曲为主,鼓励开展国语、粤语不同版本创作;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3、参选作品应为新创作的歌词,也可为词曲结合的原创作品。

    4、歌词及歌谱用A4纸打印(字迹清晰,一式10份,其中9份隐去姓名);如上报录音作品的,制作CD(一式3份)。同时填写《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队歌征集作品推荐表》(见附件)。

    歌词及歌谱除上报纸质文档外,需发送电子文稿。

    5、总队确定队歌后,将组织著名歌手进行演唱,并分别录制国语、粤语、独唱、合唱等不同版本下发部队学习传唱。

    (二)征集新时期“广东消防精神”表述语

    1、新时期“广东消防精神”表述语要具有鲜明的广东特色,体现鲜明的消防文化。要与传承抗震救灾、亚运大运消防安保、铁军比武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充分展示新时期南粤消防官兵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形成特色鲜明、时代感强、唯我独有的精神特质。

    2、表述语要高度概况,通俗易懂,凝练、简洁、工整,富有感召力,易于记忆,便于传播。

    3、表述语要善于创新,句式不限,总字数控制在10个字左右。

    4、要填写《新时期“广东消防精神”表述语推荐登记表》(附件2),同时上报500字左右的表述语注释和创意说明。

    三、投稿须知

    (一)投稿时间:2012年6月20日2012年8月10日

    (二)投稿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组教处,邮编:510640

    (三)电子邮箱:推荐作品通过互联网邮箱报送dapeng306@163.com

    (四)联系人:王大鹏 杨松,电话:020-87119049 87119155

    四、评选程序及奖励

    (一)评选程序

    1、8月中旬,总队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梳理分类,组织初评。

    2、8月下旬,总队邀请部队内外的专家对征集的“歌词”、“广东消防精神”进行评选,初步确定入围作品。

    3、8月下旬,入围作品在总队内网、互联网专栏分别刊登,并下发全省公安消防部队,组织投票,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总队组织专家进行修改完善。

    4、9月初,总队邀请作曲家为入选歌词谱曲;面向全省对“广东消防精神”进行第二轮征求意见和讨论。

    5、9月上旬,总队聘请部队内外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队歌”和“广东消防精神”。提前总队办公会讨论通过。

    (二)奖励办法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队歌”和“广东消防精神”应征作品各确定入围作品5件,其中“队歌”应征作品设金奖1名,奖励10000元,入围奖4名,各奖励2000元;“广东消防精神”应征作品设金奖1名,奖励8000元,入围奖4名,各奖励1000元。

    五、知识产权的说明

    1、应征作品及录音资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2、总队对入围作品拥有修改、采用(或部分采用)的权利;对于队歌作品拥有用于演唱和在各种媒体上宣传推广的权利(非商业用途)。

    3、凡送交的作品无论是否采用,一律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4、总队对入围及采用作品享有版权。

    附件:1.《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队歌征集作品推荐表》

          2.《新时期“广东消防精神”表述语推荐登记表》

    期待全国各界关心支持消防事业的人士给予支持,积极参与!

广东省公安总队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