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宝安区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的公告
- 时间:2012-04-23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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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广东省公安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财务(1名):女性,年龄30岁以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取得会计师资格证,有团队精神、工作踏实、诚实肯干,提供伙食及住宿,月薪4000元以上,并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2、文员(2名):男性,年龄30岁以内,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文、新闻专业,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有团队精神、工作踏实、诚实肯干,提供伙食及住宿,月薪3500元以上(大专学历,3500元以上,本科学历,4000元以上),并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4日~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21区兴华二路141号宝安区公安消防大队402办公室。
联系人:陈警官 传真电话:0755-27781783
应聘者也可网上报名,将报名信息发送到互联网邮箱: baxfdd2011@tom.com。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招聘登记表》,并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等(应聘财务的请准备好会计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四、聘用考核
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面试占40分、面试占60分。经考核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招聘登记表》
关于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