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宿舍设在同一栋楼 灯饰厂收消防罚单
- 时间:2015-02-17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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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一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因生产车间、门市与员工宿舍设在同一栋楼内,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被消防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
据悉,该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主要生产、销售家居和LED照明灯具及配件。公司使用一栋四层建筑,除首层约一半是其他单位经营的商铺外,其余建筑均为该公司使用。其中,首层的一半是公司销售生产灯具的门市商铺,二、三层是生产车间,四层为办公室、会议室及员工宿舍。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宿舍区有3间房,共设有5张床铺,不但没有单独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也没有与其他区域进行有效地防火分隔。公司销售经理陈某表示,宿舍只是员工“临时休息”一下,不知道临时在里面休息还要做单独的分隔。
目前,南头消防大队已根据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该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