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消防“赝品”频现身 两企业各吃罚单五百元
- 时间:2013-12-19 00:52
- 资料来源: 中山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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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12月以来,中山市三角大队不断加大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力度。
近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辖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高平村锦城路两电镀厂单位生产一层车间的应急照明灯的灯罩使用塑胶材料,属于不合格消防产品,发生火灾时容易使应急照明灯灯罩融化而无法提供照明。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两家单位2日内整改。整改期限到期后,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两家单位进行复查,发现均未落实整改。对此,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两家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两家单位分别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日前,该两家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端正态度,提高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辨别能力,坚决抵制假冒伪劣消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