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数据曝光

一家三口图方便住车间中山古镇一灯饰厂受罚1万

  • 时间:2012-12-20 02:55
  • 资料来源: 中山消防支队|0
  • 浏览次数:-

  “我厂刚开不久,租用地方也不大,图个方便,也为防盗,一家三口就住在厂里了,厂又有两条楼梯,以为留一条供宿舍用就不是‘三合一’厂,却没想到也是‘三合一’厂,这回真的吸取教训了”。近日,古镇大队加大执法力度,“铁腕”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对中山市古镇镇海洲兴红二路一家存在“三合一”住人现象的灯饰厂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2月18日该灯饰厂负责人魏某在签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后悔地说。

  古镇消防大队依法对该灯饰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灯饰厂所在建筑物共四层,该厂租用第三层,主要是从事灯饰生产、加工,并且在生产车间设置宿舍。消防监督人员经现场清点发现只有一个房间,房间内就2张床,经询问得知是该灯饰厂负责人魏某一家三口住在其中。经消防监督人员现场告诉魏某该厂属实典型“三合一”厂,宿舍与车间又没有做好完整有效的分隔,又共用两个安全出口,在走道上堆放大量纸箱、泡沫及灯饰成品等,火灾隐患非常严重,一旦发生火灾,住宿人员将无处可逃。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严厉批评教育魏某,对其说明了“三合一”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同时依法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及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古镇大队履行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给予魏某经营的灯饰厂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并于十二月十八日签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该厂负责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吸取教训。

  下一步,古镇大队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隐患的厂企绝不手软,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处罚一处,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圣诞、元旦两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