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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456公斤天那水旁抽烟 中山消防依法拘两人

  • 时间:2012-08-28 02:32
  • 资料来源: 中山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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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就抽根烟嘛,我抽烟关你们什么事” 、“我们真的不知道不能在这里抽烟”,这两句话,是中山市港口镇某展示公司内两名员工在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时被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劝阻时和经劝阻仍一意孤行被处拘留后所讲的两句话。日前,两名男子被行政拘留1日。

  近日,港口镇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到辖区某展示用品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两名男子坐在天那水桶上抽烟,他俩所在位置堆放有180公斤的天那水2桶,3公斤的油漆32桶。这是极度危险的违法行为,天那水为可燃物,一旦被引燃,将造成重大火灾事故,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上前予以阻止,并拍照取证,随后传唤其到消防大队内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该男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之“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规定。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两名违法男子行政拘留1日的处罚。

  经教育,两名男子经教育主动承认错误,消防干警要求其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对消防法律知识的学习,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