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消防拘留2名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
- 时间:2012-08-22 01:06
- 资料来源: 东莞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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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源头上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积极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8月20日下午,广东省东莞消防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对东莞辖区液化气经营点进行专项检查。
在专项检查过程中,监督人员发现东城主山社区新三杞新安街南区一巷10号和13号商铺储存液化石油气共12瓶,店铺经营者杨某和李某存在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违法行为,杨某和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东城大队对杨某和李某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经东城公安分局审批,8月20日晚上18点,东莞消防部门联合东城派出所民警将杨某和李某送至东莞市拘留所执行行政处罚。
此次铁腕拘留极大震慑了各种消防违法行为,净化了东城的消防安全环境。下一步,东莞消防部门将继续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东莞火灾形势防控,从而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