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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两场所未消防检查就开业被查处领罚3万

  • 时间:2012-07-31 19:34
  • 资料来源: 中山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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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东省中山市分别有一家大型商场和超市因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竟然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均被消防部门处罚3万元。

  据介绍,在中山市坦洲镇繁华路段,一家经营销售服装、化妆品、家用电器、皮具等物品的大型综合性商场,消防监督员检查中发现,该商场竟然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消防监督员随即找来该商场负责人,询问其是否取得相应消防审批手续?该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极其薄弱,只说将相关报批资料给了代办人,其他情况并不清楚;而且认为只要安装了自动喷水灭火及报警系统,有灭火器及消火栓等设施就可以了,更未组织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商场员工对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不熟悉,扑救初起火灾及组织疏散能力差。消防监督员对该负责人只求利益,不顾员工及顾客生命安全的行为给予严厉批评教育。

  数日后,中山市大涌镇一家超市又重蹈覆辙,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下,竟然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大涌公安消防大队对该超市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3万元。被查处后,该超市负责人迅速补办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

  消防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对两家场所进行了查处,并实施3万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