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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健身中心未办消防手续擅自经营被罚21万

  • 时间:2012-07-04 03:35
  • 资料来源: 珠海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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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珠海市香洲苏荷荷体育用品商行(现名苏荷健身中心)因未办理消防设计备案、竣工消防备案手续及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营业等原因被珠海市公安消防局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1万元罚款,这是今年珠海消防所开出的数额最高的一张罚单。

  上午,消防局执法人员来到香洲苏荷健身中心,该健身中心正在营业,经电话联系健身中心的管理人员,该管理人员称其要将情况向老板汇报,并未露面,消防执法人员拨打该健身中心经营者霍永刚的电话,电话接通后一直无人接听,于是消防执法人员依法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留置在该健身中心。据消防执法人员介绍,6月中旬消防局接群众举报,苏荷健身中心存在消防违法行为,消防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健身中心装修工程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及竣工消防备案,且其开业前未向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安全检查,在调查过程中,该健身中心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一直拒绝配合调查工作,拒不提供相应资料,为调查工作造成极大阻碍。消防部门在调查的同时,还发现该场所涉嫌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对此问题将向工商部门进行通报。

  消防执法人员介绍,按照《消防法》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在施工前后,应当进行备案或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审核和验收,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在上述手续齐备后,建设工程方具备使用条件,否则将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