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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 中山一桑拿中心被罚5万

  • 时间:2012-06-19 01:38
  • 资料来源: 中山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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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一桑拿休闲中心的经营者为追求经济效益,在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情况下,仍擅自动工装修,并准备投入营业,此举被当地消防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时逮个正着,并被责令停止施工。6月18日,该单位被消防部门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5月31日,中山消防支队古镇大队执法人员在古镇镇海洲村检查时,发现位于海洲海兴路1巷7号的某桑拿休闲中心正在装修,准备投入营业。检查过程中还发现,该桑拿中心楼梯间的防火门存在不常闭状态且损坏、没有设置消防应急灯及疏散指示标识等违法行为,检查人员立刻要求场所负责人出示相关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结果该场所负责人提供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为“不合格”。鉴于该场所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古镇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场所作出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处罚。

  据了解,该场所于今年4月向中山市消防支队申报了改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由于存在消防设计图纸与申报表的使用功能不一致等问题未能通过审核。但场所负责人为追求经济效益和抢工程进度,冒险作业,藐视《消防法》,在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情况下仍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