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消防执法力度大 4名责任人被行拘企业罚款
- 时间:2012-06-16 03:28
- 资料来源: 中山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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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广东中山市继续保持“清剿火患”战役期间消防执法力度,对消防安全隐患采取“零”容忍,4消防违法责任人被行政拘留,一企业被罚2.5万,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得到保障。
东凤镇: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罚2.5万
6月15日,中山市东凤镇在组织消防“四个能力”验收中,该镇一线圈制品厂因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且存在多处消防安全隐患,被罚2.5万元并被提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挂牌督办。消防人员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在消防大队多次培训和督促后,仍迟迟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第十六、十七条的职责,不仅未按规定开展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同时存在占用防火间距、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规定、擅自改变原有防火分区等多处消防安全隐患。为切实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达到“处罚一个企业,教育一批企业”的目的,消防大队依法对该企业处以2.5万元的罚款,并作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请中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挂牌督办。
三角镇:无证烧焊,两男子行拘3日
6月14日上午,三角镇火灾隐患整治办执法组在三角镇高平大道进行消防巡查时,发现正在装修的海逸百货店正门广告牌上有两名电焊工正在进行电焊作业,从马路上远远望去就能看到钢结构施工现场电焊火花四处飞溅。执法人员果断走进该百货店,发现在现场电焊作业区域未配置任何消防器材、未安排任何监管人、未清理现场可燃物,极易发生火灾。对此,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这两名电焊工出示电焊操作证,但该两名男子未能出示电焊上岗证,属于无证作业。于是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电焊工停止作业,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同时告之涉案人员其无证上岗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目前,该两名男子已由消防部门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东凤镇:擅自拆封,一责任人获10日行拘
查封期间擅自撕毁封条使用被查封的宿舍,6月14日,东凤镇消防大队依法对辖区一家“三合一”企业的责任人实施了10日的行政拘留。据悉,前段时间,该厂由于在车间内设置员工宿舍被东凤消防大队依法实施临时查封措施。查封期间,该厂负责人为了将厂房及宿舍内的物品搬到新的场所去,在没有经过大队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贴在宿舍门口的封条撕毁。近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该厂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厂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的宿舍。对此,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立案查处。为教育广大经营者,有效震慑无视消防安全、藐视法律的行为,大队给予该厂法人代表戴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邀请镇电视台对此案例进行了曝光。目前,戴某已被送至中山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古镇:两在建工地违规住人被罚“红牌”离场 施工方领“牛肉干”
古镇两家在建建筑工地在尚未竣工情况下,为节省成本,贪图方便,施工方竟让工人住在了建筑物工地内。6月13日,古镇消防大队对位于中山市古镇同益路的在建工地和曹三工业区的在建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违规住人,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古镇消防大队现场对其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大队将下一步依照相关法律对两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两家在建工地的负责人都很后悔:“虽然知道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是不允许的,但为了节约开支和防止偷盗、贪图方便就在建筑物内设置了员工宿舍,这样的侥幸心理是不应该的,现在被查到了,以后都不敢了。”
港口镇:为报复他人虚报警情获行拘十日
因鱼塘承包事宜产生矛盾,为报复他人,近日,中山一男子虚报火警,警方根据报警电话发现中山市港口镇罗某有虚报火警嫌疑,依法传唤罗某,其对虚报火警事实供认不讳。日前,罗某被警方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5月30日22时左右,中山市港口镇专职消防中队接到报警,称位于港口镇中南村石基六队队长梁某家有人打架,并有人放火烧六队队长梁某的家。接到报警后,消防中队迅速出动与辖区派出所赶到现场。到达现场经四处侦查,均未发现打架及任何火灾迹象。民警立即对报警电话展开核查,发现虚报警情的电话号码“13178684847”为中南村石基六队村民罗某(男,41岁,港口镇人)所使用,其有虚报警情的重大嫌疑。6月8日,大南派出所民警巡逻至石基片街82号附近,发现涉嫌谎报警情的违法人员罗某,马上将其控制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经询问,罗某如实供述了其因与港口镇石基六队队长梁某商讨承包本生产队鱼塘事宜产生矛盾,于5月30日晚在家中打110虚报梁某家里有人打架及发生火灾的虚假警情来作弄报复他人的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