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被辞退谎报火警 违反消防法受拘十日
- 时间:2012-05-24 17:15
- 资料来源: 中山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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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山市东凤镇一外来务工人员因被公司辞退后心怀不满,拨打“119”火警电话,谎称其原来工作的公司发生火灾事故,以为消防部门会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处罚。却不知弄巧成拙,他的行为以构成违法,东凤镇消防大队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为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今年4月9日21时50分,东凤镇专职消防中队接报警,称位于东凤镇玉峰路108号的中山市富盟电器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消防中队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中山市富盟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周边企业均没有出现火警情况,初步证实是谎报警情。为此,东凤消防大队将报警人使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录音等情况向东凤公安分局反映,请示协助配合侦察此案。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5月23日上午,东凤消防大队在辖区的一家企业内将谎报警情的刘某(四川省大英县人)抓获。经询问,刘某如实供认了自己于2012年4月9日谎报警情的事实。
据刘某交代,他之前曾在中山市富盟电器有限公司当保安,后因值班期间睡觉被公司辞退,被辞退后心情不好,且出于报复的心理,就拨打“119”报警电话谎报了警情。
为达到震慑教育效果,东凤消防大队邀请辖区电视台进行了曝光,并通过电视台向广大群众呼吁:谎报警情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有谎报警情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会视情节轻重对行为人做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