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大排档经营者故意破坏火灾现场被拘10日
- 时间:2012-03-13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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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一大排档经营者因故意破坏火灾现场,影响火灾原因调查被处以10日的行政拘留。
3月9日清晨6时01分,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龙江路段75号茗士大排档突发火灾。经过消防官兵的英勇扑救,此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中烧毁餐具一批、房屋被损,直接财产损失上万元。
随后,东莞消防监督员在对该起火灾进行原因调查时,发现茗士大排档经营者张某存在故意破坏火灾现场的行为,导致火灾原因调查、责任认定以及总结火灾教训等工作无法进行,造成工作十分被动。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