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依法拘留5日
- 时间:2012-03-13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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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广东省东莞消防联合公安派出所及各村委会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通过连续3天的检查,共检查单位49家,督促并整改火灾隐患173处,行政拘留1人。
在检查期间,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了“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行了解督导。重点查看各类场所的灭火器是否完整好用、消防应急照明是否可用,安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通畅,消火栓是否保持在可用状态,消防泵是否正常启动,是否制定应急疏散制度,并对各单位员工熟悉掌握“四个能力”及消防安全基础知识情况进行了提问。
在对上合村吉基村民小组一出租屋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出租屋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在不到10平方米的房间里储存了废旧煤气瓶85个,部分煤气瓶还有残气残渣,存在极大的消防隐患,同时该储存点设立在居民区内,严重威胁了村民的财产生命安全。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大队联合派出所对违法嫌疑人朱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