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灯饰厂查封后两度撕封条 中山消防重罚
- 时间:2012-02-16 19:56
- 资料来源: 中山消防支队
- 浏览次数:-
- 【打印】
- 【字号:小
- 中
- 大】
上午被查封,晚上就撕封条恢复生产;第二天消防人员检查后再查封,晚上又撕封条恢复生产。2月15日下午,广东中山市消防部门对一间存在“三合一”隐患拒不整改的灯饰厂进行了严厉查处,处以企业罚款5万元,对撕封条的责任人谭某给予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据了解,这间厂“作案”手法十分隐蔽,用“财务室”“接待室”“总经理室”等门牌作幌子设置员工宿舍,共违规住了27个人。
违规住了27人 “总经理室”原来是宿舍
2月13日上午,中山市古镇镇消防大队检查发现,位于古镇镇海洲村华昌西五路3号的金奥普灯饰厂存在“三合一”消防违法行为。该厂在一幢出租的厂房里面,二楼是灯饰加工车间,三楼作仓库,每层楼约为750平方米,两层楼都是只有一个疏散出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工厂负责人抱着侥幸心理,在二楼和三楼生产车间用木板搭建宿舍,是典型的“三合一”企业。在第二层,老板用石膏板当门口进行掩饰,不认真看还以为这个门口是用于防火分隔的墙。在第三层的办公室内也设置了员工宿舍,但用“财务室”、“接待室”、“总经理室”等门牌作掩饰,“作案”手法十分隐蔽。经查发现,二楼员工宿舍有6间,共住了24个人,三楼住3个人,共住了27个人。消防人员立即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查封,并责令其立即整改,搬出车间的居住人员。
两度撕封条复产 企业及责任人被重罚
当晚,该企业车间主管谭某偷偷将封条撕开后再自行贴上封条,擅自恢复用电生产。14日上午,消防人员上门检查该企业整改情况时,发现封条被折开的痕迹,掌握到该厂正在繁忙生产的事实后,又立即对其进行查封,责令停产停业,并实施处罚万元罚款。14日晚,谭某再次撕封条擅自恢复用电生产,15日下午消防人员到场检查整改情况时发现工厂仍在生产,车间居住人员仍未搬出,一片繁忙的生产景象。对于这一无视消防法规的违法行为,古镇消防大队根据相关消防法规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厂主管谭某行政拘留5天,处企业5万元罚款。据了解,对于“三合一”消防违法企业,5万元是罚款额度的上限。
据悉,2011年9月26日“清剿火患”战役开展以来,中山消防部门共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390份,临时查封单位1718家,责令“三停”单位981家,行政拘留253人,罚款1617万余元,全面清剿火灾隐患和各类消防违法行为。中山消防负责人表示,“清剿火患”战役并非一时之役,今后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