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纵火烧车案告破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 时间:2012-02-14 00:31
- 资料来源: 江门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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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男子在黑夜中点燃摩托车油管,引燃并烧毁了3辆车,火势险些殃及附近居民楼。民警迅速破案并将其抓获。在审讯中,该男子交代他与车主并无矛盾,烧车只为酒后泄愤。
2月2日凌晨4时许,堤东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港口路某住宅楼下有火情。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起火的是停放在路边小巷内的几辆车,在车内汽油的助燃下,火苗迅速向居民楼宇蔓延,情况十分危急。民警与消防官兵一起奋力将火扑灭。民警发现,1辆小汽车和2辆摩托车已被严重烧毁,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这宗事件,看似普通的车辆自燃事件,却发生在天气颇冷的凌晨4时许。另据车主们反映,车辆停放在此有七八小时了,停车前并未发现异常。民警对此产生了疑问。
警方经过走访、现场勘查、以及调取监控录像,发现这并非一起车辆自燃事件,而是一宗故意纵火案。从调取的现场监控录像中民警看到,案发前一名男子鬼鬼祟祟地走近车辆旁边,然后拔掉其中一辆摩托车的油管,迅速点燃,随后消失在夜色中。
案件立刻由车辆的自燃事件升级为纵火案。堤东派出所也马上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兵分多路,迅速投入侦查。纵火案发的原因,让人联想到是寻仇报复,然而公安民警在对涉案事主询问时,事主们均表示并未与任何人结怨,与录像中的嫌疑人也素未谋面。那么,纵火者究竟是何人、因何事而纵火呢?专案组民警没有气馁,依然围绕着案发地域的监控录像寻找线索。经过五天四夜的奋战,专案组民警终于掌握了嫌疑人的行踪,并于近日晚上9时许在蓬江区水南路与港口路交叉处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男,49岁,江门人。王某交代,案发当日凌晨零时30分许,他与朋友在三角塘一宵夜档吃宵夜,并喝了几瓶酒。在宵夜期间,王某向其朋友提起之前和一名叫“阿梅”的女子打麻将、女子欠下其100多元赌债未还的旧事。之后王某情绪激动,在吃完宵夜回去的路上,心情还很愤怒,当其途经港口路某住宅楼下时,看见几辆车停放在小巷内,就走过去将其中一辆摩托车的油管拔掉,然后用打火机点燃,随后迅速离开。王某说,其当时喝得醉醺醺的,纵火目的主要是为了发泄一下心里的不爽,并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