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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佛山高明两当事人受拘

  • 时间:2012-01-12 01:31
  • 资料来源: 佛山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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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春节前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名涉嫌违法销售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当事人被消防部门立案查处,并移交公安部门拘留。

据了解,为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清剿火患,打击非法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行为,春节前夕,高明区市场安监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大队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当日,在执法人员对西安、富湾片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荷城街道西安的一家店铺非法销售爆竹,富湾长康街的一个小仓库也储存有大量的爆竹。在非法储存爆竹的窝点,执法人员发现,面积仅约25平方米的空间里,堆放了大约有170多箱产自广西岑溪的爆竹,约有3吨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即刻查封窝点,并将当事人拘留。

安监部门表示,春节临近,联合执法队伍将继续集中力量,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行为,欢迎市民群众拨打电话12350积极举报,保持春节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又讯 危险化学品检查、交通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校车安全检查……1月10日,记者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了解到,从2012年1月4日到13日期间,全区将开展一场节前安全生产督查。

据了解,区市场安监局已由余明开副区长带队,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的安全督查。督查过程将对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气)站、危险化学品零售(批发)企业和专业仓储企业、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管理力度,取缔非法燃放行为。校园、校车安全检查组也由区教育局牵头开展检查。

余明开表示,根据目前情况来看,全区的安全生产情况良好。但为了确保全区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希望各单位接下来都应该做到: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安排好春节期间的留守值班人员,特别是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防范工作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