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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店主私藏大量汽油 清远消防依法对其进行拘留

  • 时间:2011-12-13 00:02
  • 资料来源: 清远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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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车维修店住房内私藏大量汽油,反复警告拒绝整改。12月11日上午,广东省清远市公安消防支队依法对两名违法私藏汽油店主执行行政拘留。

  12月8日上午,清远市连山县消防大队监督员在与连山禾洞镇当地派出所民警开展火灾隐患网格化排查时,发现该地两个摩托车维修店内私藏大量汽油,存放在生活居住房间。由于汽油属于易燃物品,一遇到火星立刻就能燃烧起来,此两处维修店在房内储存大量汽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监督员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当场依法将其查处。并将两店负责人进行受案调查。

  为保证执法质量,确保公正依法,消防大队监督员多次到县公安局请示汇报,对此案件的办案程序、法律依据反复论证。最终经县公安局同意,县消防大队根据《消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于12月11日将两名违法店主进行行政拘留。

  此外,大队执法监督人员通过此次雷霆行动,向禾洞镇群众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高该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还对两名违法店店主详细解释其违法行为及今后的整改办法,并进行了消防安全再教育,讲清楚执法的真实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