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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仓储高危场所违法抽烟 珠海两糊涂员工获拘一日

  • 时间:2011-12-07 00:32
  • 资料来源: 珠海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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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珠海市消防局高栏港防火监督大队协同高栏港派出所对高栏港南迳湾石化仓储区中化格力仓储有限公司联合消防检查时,发现何乐谋、毛随臣二人无顾身处化工仓储高危场所,肆无忌惮地在中化格力仓储有限公司门口吸烟。执法人员立即指出该违法行为所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制止其吸烟行为,指出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何乐谋、毛随臣二人依法进行了询问,二人对违章吸烟行为供认不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明文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为严防火灾事故,增强警示效果,珠海消防局高栏港防火监督大队依法对两名违法嫌疑人予以一日行政拘留处罚。此外,消防执法人员督促化工仓储区负责人加强对高危场所监督管理,尽到提醒劝导的义务。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易燃易爆场所长期存在的隐患问题,是这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不同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罚款、拘留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执法人员说。珠海消防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严打易燃易爆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违法抽烟现象,抓到一起,拘留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