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在建工地违法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方被罚三万
- 时间:2011-11-23 19:02
- 资料来源: 中山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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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中山市南朗镇一建筑工地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违法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并住有4人,建筑物内物品杂乱堆放、电线乱搭乱接,且存在煮食现象。消防部门当场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将员工宿舍搬离该建筑物,并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三万元。
中山南朗消防大队在对建筑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中山市南朗镇第六工业区某建筑工地存在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违法行为。现场检查发现,该建筑物内共住员工4人,并且存放了大量的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为确保安全,消防大队责令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将员工搬出该办公楼,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现场调查取证,南朗消防大队查明该施工单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消防大队对该施工单位处人民币三万元整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