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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电焊工在易燃物旁作业 清远两违法者受拘五天

  • 时间:2011-10-29 00:52
  • 资料来源: 清远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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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行动,进一步加大社会面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10月27日广东清远清新消防大队联合太平镇派出所依法拘留两名违法嫌疑人。

  10月27日下午,清新大队联合太平镇派出所在对某企业有限公司工地加工区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人正在使用明火进行电焊作业,周围存在大量易燃、可燃物,且未采取任何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经调查得知两名电焊工作人员是在未取得焊工证及动火证的情况下,违反规定进行电焊作业,而且没有采取任何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派出所依法对两名人员进行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下一步,清新大队将围绕“清剿火患”战役,结合冬季火灾防控特点,继续采取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从严惩处违法违章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有效地从源头上遏制火灾隐患,确保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