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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有起火危险 佛山一工头强迫施工致爆炸

  • 时间:2011-01-18 18:55
  • 资料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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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前,佛山市禅城石湾的一个油泵房内发生了猛烈的爆炸,切割工人梁某子当场死亡,另有两名工人受伤。表面看来,这是一起切割工人违规切割油管导致的惨剧,实际上却并不简单。工头林某等人明知切割油管已引发过起火,仍命令工人们施工,梁某子最终因此丧生于废墟之中。记者1月17日从禅城区检察院了解到,该案的两名责任人林某和李某分别被判刑。

  惨剧:房爆炸致两死一伤

  2009年5月27日14时40分,禅城区石湾塘头东平装饰砖分公司的一间油泵房突然发生爆炸。致使车间内的切割工人梁某子当场死亡,协同施工的梁某被气浪掀倒摔伤左脚,在油泵房旁边搬运的一名工人也被砖块砸伤头部。

  事故发生后,安监部门、检察机关等相继介入。去年3月3日将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同年4月29日,另一涉案嫌疑人李某自首。禅城区检察院于去年12月13日提起公诉。

  先兆:事发前已出现过险情

  原来,2009年4月7日,石湾塘头东平装饰砖分公司将其生产车间的废旧设备转让给苏某。苏某随后打电话,找来没有资质证书的被告人林某帮忙做监工,由其负责对车间内的设备进行拆除。林某又找到无资质证书的被告人李某,委托李某再去找人来帮忙。最终,李某找到了两名无焊工证的工人梁某和梁某子,也就是事件中的受害人协助完成作业。

  2009年5月27日中午,林某检查拆除工作进度时,发现油泵房内有几条输油管未拆。李某告诉他留下这个输油管,是因为24日左右在拆输油管道过程中曾发生过一次切割期间起火的事件,继续拆除会很危险,而且厂房的保安人员也警告过他们不要拆除输油管道。

  祸起:工头坚持切割致惨剧

  “如果着火,用沙扑灭不就可以了吗?”林某不但没有听李某的解释,反而坚持认为输油管一定要拆。见无法推辞,李某只能让梁某和梁某子迅速开工。

  当时,切割时,梁某走上去将他割断的油管拿出来。因油管非常热,梁某一下不小心,就被油管漏出的油烫伤了。他放下油管走出去进行处理,没想到刚走出去身后就轰一声巨响,被身后的巨大冲击力冲倒在地。梁某因此捡了一条性命。

  事故发生后,被害人家属与肇事方人员达成赔偿协议,肇事方全额支付了赔偿款23.8万元人民币。

  判决:重大责任事故罪获刑

  近日,禅城区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和事实,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对被告人林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该案是佛山首例因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