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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未验收即“试营业” 江门消防法临时查封

  • 时间:2013-12-02 18:01
  • 资料来源: 江门消防支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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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城北路一家KTV在防火门、排烟系统等重要消防设施未全部安装完毕的情况下,就对外“试营业”。近日,这家KTV已经被新会消防大队依法临时查封,并面临3—30万元的罚款,这是下半年以来查封的首家单位。 

  据了解,该KTV是从11月初开始对外“试营业”。虽然刚刚装修开业,但前来消费的人也不少。表面上看,KTV的消防设施安装比较齐备,经消防监督员仔细检查后发现,防火门、排烟系统等重要消防设施都未全部安装完毕,没有经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根本不具备营业的条件。鉴于该KTV存在多处火灾隐患,如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新会消防大队对该KTV进行临时查封,要求其在查封期限内停止营业,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对所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整改结束后,向消防部门提出申请,依法进行消防验收,经检查合格后方能恢复营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该场所还将面临3—30万元的罚款。目前,江门消防正在开展严格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提醒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迅速排查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