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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违法住人 中山消防依法给予临时查封

  • 时间:2012-09-12 01:12
  • 资料来源: 中山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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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上午,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乡大队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大布村朝晖路3号厂房第2楼第2卡的中山市三乡镇启胜鞋材厂,存在“三合一”违法行为,三乡消防大队依法对其实施临时查封。

  大队消防监督员检查中发现,该厂在生产车间内设置办公室,且办公室与生产车间未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办公室内设置两个房间住人,存在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大队消防监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对该工厂办公室住宿部分实行临时查封。并要求该厂负责人落实好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防火巡查及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检查灭火器材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该鞋材厂负责人表示会积极落实好隐患整改工作,全面清查厂内存在火灾隐患,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