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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厂设三合一 中山依法要求整改并处罚5千元

  • 时间:2012-09-11 23:52
  • 资料来源: 中山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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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山市南头镇消防大队查处了某五金制品厂在车间内设员工宿舍的消防违法行为,除责令立即改正外,并给予停产停业和罚款5000元的处罚。9月10日下午,该厂老板黄某将缴交罚款时银行开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送到消防大队。

  中山市南头镇某五金制品厂位于南头镇穗西工业区,成立于2009年9月,主要生产、加工、销售家用电器、五金制品、塑料制品及其配件。该厂租用有一栋单层锌铁棚厂房,厂房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消防大队监督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除生产区和物料区外,厂房内用两米多高的砖墙隔有两个房间,一间为办公室,一间为宿舍,住有1名员工,只见宿舍除有床铺及床上用品和风扇等外,还堆放有一些蛇皮袋、纸箱装的塑料原料及配件等。

  根据现场情况,由于宿舍设在厂房内,与生产区仅一墙之隔,且隔墙距屋顶尚有约3米高的空间、隔墙上开设有普通木门与生产区连通;宿舍也无独立出口,住宿人员出入需经生产区与车间共用出口等,在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方面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大队监督员经调查取证后,责令该厂立即将住宿人员搬迁,考虑到住宿人员不多且积极配合整改,消防大队给予该厂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