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消防设施保养不善 中山消防给予2万元罚单
- 时间:2012-05-29 18:49
- 资料来源: 中山消防支队
- 浏览次数:-
- 【打印】
- 【字号:小
- 中
- 大】
高层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没有水,意味着发生火灾后,建筑内部消防设施无法第一时间将火扑,易导致小火变大火,火势和浓烟进入疏散楼梯会产生烟囱效应,整栋建筑将被蔓延,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近日,中山市消防对某高层住宅小区维护保养消防设施不到位,给予2万元行政处罚。
该小区2011年12底办理了消防竣工备案手续,并交付业主使用。建筑物内设置有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排烟设施等消防设施。存在隐患的是该小区第十一区,建筑地下1层,地上为18层,属于高层建筑。消防部门在检查时,发现十一区部分建筑室内消火栓水压不足,更离谱的是,消防执法人员扭开室内消火栓阀门,有一部分竟然没有水,且通往疏散楼梯和楼梯前室的防火门闭门器没有安装好,随意敞开。
防火门的作用是,在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有效阻断火势和浓烟进入安全疏散楼梯,保护人员通过楼梯进行安全疏散。闭门器作用在于,能随时保证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帮助防火门有效起到阻止火势和浓烟蔓延的作用。但闭门器没安装或损坏,一旦发生火灾,防火门无法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火势和浓烟将顺延楼梯蔓延,人员逃生困难。由于高层建筑,火势和浓烟在疏散楼梯会产生烟囱效应,整栋建筑将被蔓延,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据该小区开发区商王姓经理交代,他们在日常检查也发现了以上存在问题,但由于工作忙,工作交接不到位,没有及时处理,才酿成隐患。
为确保安全,根据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消防部门给予该住宅小区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小区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在整改期间,要求其加强巡逻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目前,该小区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已交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