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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间明火煮食 中山一制衣企业被罚1万

  • 时间:2012-05-22 03:33
  • 资料来源: 中山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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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方便管理,在生产车间设置一间约10平方米的员工宿舍给厂3名保安居住,并在宿舍内明火煮食,将厂内30余名员工生命安全不顾,近日,中山市大涌消防大队对该企业存在“三合一”消防违法行为给予查封,并处1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制衣企业位于中山市大涌镇石井村,厂房面积大约800平方米,厂内有员工30多人。据该厂负责人萧某交代,为了方便企业管理,才安排3名保安在生产车间居住。宿舍约10平方米,设置了3张床,宿舍与生产车间没有采用防火墙、防火门及独立疏散楼梯等措施进行分隔。消防人员在现场发现,宿舍内设置了厨房,当场发现有人在宿舍内炒菜,而一墙之隔就是生产车间。宿舍还有电饭煲、电视机、电风扇、手机充电器等大量电器,电线乱拉乱接严重。衣物为可燃物,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燃烧会产生大量有毒浓烟,火势蔓延迅速,人员吸入浓烟后逃生困难,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大涌消防大队依法查封这家“三合一”消防违法企业,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同时,要求企业负责人立即将住宿人员进行搬迁,禁止在没有实体砖墙分隔的情况下进行明火煮食,按要求整改,经消防大队复查达到要求后,可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