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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消防违法想找关系统免处罚?不行!

  • 时间:2012-02-02 00:19
  • 资料来源: 中山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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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仓库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规定,企业老总通过各种关系找消防局长欲免罚,中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王帅坚定表态:无论谁的关系,只要消防违法,照罚!日前,中山市某大型便利超市位于西区高架仓库因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经三番两次劝说整改无效,消防局对仓库实施临时查封一个月,并处罚款3.5万元。日前,该大型便利超市仓库已要求整改,罚款已缴纳,查封部位已解封。


    消防验收后就违法


    据了解,该大型便利超市仓库于2011年初消防报建,并在随后消防验收中未发现消防违法行为。仓库建筑为框架结构,高度为

9米

,面积为

11717平方米

,日常储存商品价值在400万左右。在消防报建和验收时,消防局监督员反复强调,根据当前消防法规,该仓库储存商品高度不能高于

6米

,否则必须安装消防喷淋系统。然尔,在2011年底消防监督检查中,消防局监督人员发现,仓库货架存放商品高度已超过规定,也未安装喷淋系统,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发生火烧连营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消防人员当场拍照取证,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随后对违法部位进行临时查封,处罚款3.5万元。待按要求整改后,经企业申请,缴纳罚款后解除查封。


    消防局长:只要消防违法,照罚!


    该大型便利超市接到处罚通知后,借找各种说辞,认为存放货物高度不影响消防安全,于是寻找各种关系企图免受处罚。中山市公安消防局长王帅接到报告后,坚定表态:无论谁的关系,只要消防违法,照罚!


    日前,该大型便利超市仓库已要求整改,罚款已缴纳,查封部位已解封。


    据统计,2011年度,中山市消防局受理一般程序行政办案1637宗,责令“三停”单位1047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584份,行政拘留259人,罚款单位758家,罚款个人335人,罚款19164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