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新规定:校外午托班不需办消防许可证
- 时间:2009-10-16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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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记者从最新一期的深圳市政府公告中获悉的,深圳市公安局和教育局近日颁布施行了《深圳市校外午托场所消防安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根据《指引》,校外午托班不再需要办理消防许可证,但要满足非常详尽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这对于进一步扫清午托班办证难、消防管理难的障碍,规范午托班市场有着重大的意义。
原则上选址不在民宅内
《指引》规定了场所内人员密度每床不得小于2.7平方米。对于午托场所的选址,《指引》中也有详细界定:应设在民用建筑的首层至三层;不应设在工业厂房、仓储建筑等非民用建筑内;原则上不应设在居民住宅房内,当有实际困难必须将校外午托场所设置在居民住宅房内时,应设在首层,且应设置不少于两个(含两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有老师认为规定难实行
景田北景蜜村的小太阳午托教育中心的赵老师看了《指引》后,表示有点“不现实”。据其介绍,为了方便接送学生,很多午托班都在住宅区里,但深圳有前后两个门的小区套房少之又少,这个要求很难实现。
“场所内人员密度每床不得小于2.7平方米”的规定,赵老师也认为不够合理。“儿童床间空隙太大,小孩熟睡时有翻滚跌落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