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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连续九年整治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隐患

  • 时间:2015-12-16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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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广东省汕头市坚持“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原则,突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突破、全民参与,连续9年整治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隐患,取得明显成效。9年来,全市火灾4项指数逐年下降,消防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坚持政府主导,明确整治依据。汕头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消防安全“一畅两会”(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社会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专项行动,出台《汕头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求》《汕头市宅基地或集体用地上既有建筑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先后两次提请省政府在汕头召开全省专家现场论证会,形成《广东省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技术要求专家论证会纪要》,明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用水量等关键性整治标准。针对产业结构特点,印发海绵、泡沫类生产加工经营场所配备防毒面具等规范性文件,优化群众火灾疏散逃生条件。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汕头市政府连续5年发文推进既有建筑和“三小”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市发改、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健全部门信息互通和执法联动机制,从源头堵塞监管漏洞。各镇街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探索创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落实既有建筑、“三小”场所整治监管主体责任,扩大隐患整治覆盖面。消防部门创新研发既有建筑防火改造网上便民受理公告系统,畅通群众网上申请既有建筑防火改造渠道。推出“帮扶指导一对一、全程服务零距离”便民举措,利用“平安汕头”网站常态开展消防微访谈活动,对历史遗留火灾隐患多、社会影响大的单位推出预约上门服务,提供科学合理的整改意见。

开展重点整治,逐个攻克顽疾。连续7年开展省、市、区3级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政府挂牌督办整治工作,累计挂牌整治42个镇街,占全市镇街总数56%。7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社会单位共投入整治资金13亿元,整改历史遗留火灾隐患35万余处;增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合同制消防分队18支。市政府实施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资金奖励机制,省政府挂牌整治且按时摘牌的地区奖励20万元,市政府挂牌整治且按时摘牌的地区奖励10万元,充分调动了基层政府整治火患积极性。

发动全民整治,打牢防范根基。汕头市坚持“全民消防”整治理念,分步实施“全民消防素质提升计划”,发动群众自觉查找身边隐患、主动申请既有建筑防火改造。建成8个固定消防体验馆和8个消防主题公园,推出8辆移动消防体验车,广泛开展固移结合体验式消防宣传教育。坚持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制作了《夏季高温防火》《潮湿天气火灾预防》等消防宣传片和《以案说法》《良知》《前车之鉴》等系列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纳入全市安全教育重要内容,在市各主流媒体滚动播放,有效提升了全民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