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男子被拘10日!原因又是……
- 时间:2024-08-12 10:07
- 资料来源: 粤消宣
- 浏览次数:-
- 【打印】
- 【字号:小
- 中
- 大】
6月29日21时41分,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称,光明区凤凰街道一小区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置,21时48分明火被扑灭。
现场是一组正在充电的锂电池起火,火焰点燃了室内杂物,主要烧毁锂电池1组和电磁炉2个,过火面积1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起火原因为柯某某违规将私自改装的一组锂电池带入室内充电,锂电池在充电过程中热失控造成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因个人过失行为引起火灾,公安机关给予柯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改装电池的行为可能导致火灾风险增加,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请勿心存侥幸!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严禁擅自改装!自觉做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不进楼、不入户,不在室内对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