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广东省公安消防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到集训的通知
- 时间:2011-07-22 01:14
- 资料来源: 东莞消防支队
- 浏览次数:-
- 【打印】
- 【字号:小
- 中
- 大】
广东消防总队拟接收的2011届毕业生: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和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总队将单独组织对今年拟接收的地方入伍大学生进行入警集训。为了安全有序做好集训报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1年7月29日 (星期五)上午8:00 二、报到地点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一楼大厅。 三、需携带的材料 前来报到的同学需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户口注销证明,党团员需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已上交户口注销证明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无须重复办理),在报到点进行签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集训地点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西) 五、有关要求 (一)根据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地方大学生入警培训期间不再安排任何形式的休假,个人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二)报到时可携带简单的生活学习必需品,报到当天将统一配发部队被装和部分个人用品。另外,有文艺特长的学生可以将个人乐器等文艺器具和服装一并带上。 (三)报到同学尽量自行来队。报到期间,部队不接待一切陪同报到的家属,请予以谅解和支持。 (四)报到途中要注意安全,尤其要保管好个人财物和证件,以防丢失。 (五)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前来报到的,务必于7月25日 前 报告我总队政治部,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否则按自动解除协议处理。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