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准考证和收取考试费用的通知
- 时间:2009-02-12 01:42
- 资料来源: 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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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现定于2009年2月14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在华南理工大学31号教学楼1楼大厅发放准考证和收取考试费用(80元/人),请各考生务必带上有效身份证及1寸彩色证件照2张(1张用于准考证,1张用于体检表。),无身份证或照片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请各位考生务必准时领取准考证。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