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防员招录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 时间:2007-01-08 17:57
  • 资料来源: 本站
  • 浏览次数:-

    一、单位情况简介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是一支执行消防安全保卫任务的公安现役部队,是广东省公安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由于担负消防安全保卫任务的特性,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现役部队体制,接受上级公安消防部队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管理,其人员享受现役军人待遇,部队分布在广东省所属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履行所在地区的消防管理执法工作职能。

    公安消防部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任务,担负社会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从事消防管理、消防宣传、建筑工程的消防审核和验收、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监督检查执法,各种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和社会火灾扑救及抢险救援等工作。随着我省社会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消防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公安消防部队已成为保卫社会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的一支重要力量。从1986年以来,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每年都从地方高等学校接收一批应届毕业生分配到所属部队工作,分布在公安消防部队的总队和支队机关、大队、中队各级岗位,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训练、科技、消防监督执法、灭火抢险救援、后勤管理等工作。他们充分发挥文化素质高、知识面广、思维活跃、富于创新等自身优势,为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和消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有一大批同志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或成为技术骨干。我们诚挚地欢迎有理想、有抱负的热血青年大学生加入广东公安消防部队的行列,为广东的消防事业做出贡献。

    二、接收指标和对象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2007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指标80名,其中男生72名、女生8名。接收对象必须是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三、接收专业及名额

    哲学1名、法学8名(其中女生1名)、思想政治教育2名、教育学2名、运动训练1名、汉语言文学12名(其中女生1名)、英语1名(女生)、音乐表演1名(女生)、舞蹈编导1名、信息与计算科学2名、化学6名(其中女生1名)、心理学2名、通信工程5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名、土木工程5名、给水排水工程3名、轮机工程1名、安全工程8名、消防工程10名、会计学4名(其中女生2名)、财务管理2名(其中女生1名)。

    四、接收条件和要求

     接收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必须是党、团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志愿献身于公安消防保卫事业,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2、接收的对象必须是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3、专业对口,学习成绩平均良好以上。学历、学制、专业内容、培养方向、课程设置符合接收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必须获得相应的学位。

    4、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生身高165厘米、体重50公斤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体重45公斤以上,男、女生均不得超出标准体重25%;双眼裸眼远视力在4.6以上。

    5、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

    6、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发挥专长,艰苦奋斗,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1、院(校)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生党员;

    2、德、智、体、能、绩综合测评成绩名列本校本专业前10名;

    3、学有专长、术业有专攻,在专业应用或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4、经学校批准参加过省级以上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5、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献身部队建设意愿强烈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

    有下列条件之一不予接收:

    1、成绩一般,含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专业科成绩平均分偏低、补考3门以上或有一科补考不及格、英语国家四级考试未合格的毕业生;

    2、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走读、委培、自费、自学考试毕业生,国(境)外学习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3、档案材料经审查严重缺件或有重大疑问的毕业生。

    五、待遇

    1、大学生入伍后一年正式定职授衔,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或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13级),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警官或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12级),武警上尉警衔。博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营职警官或工程师(专业技术10级),武警少校警衔。时间均从接收当年的6月30日起算。

    2、警官的工资标准在每年的1月份定期增加一次,并随着职级和警衔的改变而增加。消防部队的警官除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外,还享受地区补贴和生活补助。

    3、警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和保险。

    4、警官住房保障实行分配公寓房和发放住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其在普通高校学习时间按有关规定计入住房补贴年限。

    5、警官伙食保障实行部队提供补贴和本人交纳一定伙食费的方式,服装由部队免费定期发放。

    6、警官工作成绩突出,符合提前晋职调级有关规定的,可提前提拔使用。

    7、警官符合随军政策规定的,可办理配偶、子女随军手续;若家属、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可转为工作地城市户口,凡随军迁移户口一律免交城市增容费。

    8、未婚警官每年享受30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分居两地的警官每年享受40天探亲假期,差旅费由部队负责报销;已婚且夫妻同地的警官,每年享受20天公休假。

    9、警官在按照规定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治病疗养期间,工资照发。

    10、警官的其他未尽待遇按照国家和部队政策规定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

    六、分配去向

    毕业生被我单位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将分配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消防支队、总队教导大队及所属的县(市、区)消防大队、中队工作,主要从事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消防监督管理和部队行政管理工作。

    七、接收方式和程序

    学生报名后,接收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法进行录用。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07年1月1日-1月10日,学生可登录广东消防网(http://www.gdfire.gov.cn/)进入接收大学生专栏,点击网上报名即可根据提示和要求开始报名,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根据学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时在网页上反馈。本次报名设置比例为接收各专业数量的1:10,报名学生数量已满足要求后将停止报名。

    2、心理素质检测和笔试。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做法,2007年1月27日组织报名学生缴纳考试费、进行心理素质检测和笔试。缴费时,学生需提供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3、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学生经心理素质检测、笔试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2007年3月10日至12日统一组织学生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面试时学生需提供本人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荣誉证书等原件。

    4、考核、政审。2007年3月中、下旬对入围学生实行“本人、学校、个人档案”三见面,进行考核、政审。

    5、公示。考核、政审通过后,确定拟接收对象和替补对象,在广东公安消防部队进行公示。

    6、签约。经公示,总队审定后报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批准,2007年4月总队与学生签订录用协议书。

    7、报到。凡录用接收对象毕业后(7月),接总队报到通知,开具有关手续并带个人档案到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报到。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5号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毗邻华南理工大学大门牌坊,可乘坐60、218、266、891路公汽在消防总队站下车)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7119037  

    传真电话:(020)87119047

    联 系 人:吴晓俐                    

    E—mail: gbc119@21cn.net      

    网址:http://www.gdfir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