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0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程序的通知
- 时间:2005-12-27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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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接收程序明确如下:
一、我部将于12月28日在网上公布参加省内接收组政审的名单;
二、12月29日至1月13日由我部派专人到各高校进行政审,届时,我部将提前与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及学生本人联系;
三、1月下旬,我部将对省内外政审通过的院校毕业生进行综合筛选,1月31日前对确定是否接收给予学生最后答复,届时请关注网上公布的签约名单;
四、 2月初,我部将组织具体签约事宜。
如有任何疑问,请来电我部干部处张干事、潘干事联系,电话:020-87119036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