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防员招录

2005年接收地方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 时间:2004-12-07 22:27
  • 资料来源: 不详
  • 浏览次数:-

2005年接收地方高等院校毕业生简章   

  一、接收专业、人数
    2005年接收地方应届高校毕业生100名,其中法学专业10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8名,教育学专业1名,汉语言文学18名,化学专业3名,应用化学专业3名,心理学专业1名,应用心理学2名,电子信息工程2名,通信工程专业4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0名,建筑学专业5名,土木工程专业5名,给水排水工程8名,安全工程2名,轮机工程1名,消防工程7名,会计学7名,财务管理3名。
    
  二、接收范围和条件
    接收范围:接收的对象以本科生为主,适量接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属国家招生计划内录取的200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重点接收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所属院校及省属重点高校的毕业生。非国家计划(任务)生,如结业、肄业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民办大学毕业生、委培生、定向生、专升本等,以及军队院校培养的毕业生一律不得接收。
    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要求必须是党、团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志愿献身于公安消防保卫事业,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接收。
    2、专业对口,学习成绩平均良好以上。学历、学制、专业内容、培养方向、课程设置等符合接收要求。成绩总评良好以上,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应为优秀,补考项目不得超过3门。本科以上学历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德、智、体、能、绩综合测评成绩名列本校本专业前10名、学有专长、术业有专攻、参加省级以上各种比赛并获奖的优先接收。
    3、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公政治[2000]503号附件一)的规定。男性身高165厘米、体重50公斤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体重45公斤以上。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以上,理工类大学生视力可视情放宽到4.3以上。
    4、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8月31日。
5、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发挥专长,勤奋工作,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优先接收。

    三、接收方式
    进行面试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视情进行心理测试。
    ⑴面试要对学生进行综合印象打分,了解毕业生入伍动机、学习态度、进取精神、创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人际交往倾向、兴趣与爱好等。
    ⑵笔试由总队政治部统一命题,笔试内容考一篇应用文写作或论文。
    ⑶体能素质测评主要是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情况。体能素质测评的项目为10米X4往返跑、立定跳远、男1000米长跑、引体向上。任选其中两项,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⑷心理测试视情进行。

   四、接收时间
   派出四个工作组到东北三省、北京天津西安、四川重庆武汉、福建安徽江西等地接收地方大学生。工作组派出时间约12月15日左右,工作组参加人员、联系方式另行公布。学生也可提前与我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