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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行政拘留!一人违规切割作业致工厂火灾

  • 时间:2024-10-12 17:48
  • 资料来源: 粤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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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韶关市发生一起因违规切割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1名当事人被依法拘留。

  10月3日中午,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一水泥制品厂旁边的杂草起火,现场浓烟滚滚。接警后,浈江区前进路消防救援站迅速响应,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18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经过近2小时的紧张扑救,火势终于得到控制。该起火灾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厂房顶棚烧毁严重,直接财产损失约0.3万元,所幸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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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被扑灭后,现场勘查工作随即展开。浈江区消防救援大队火调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对火场进行保护,同时,派遣勘查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并走访询问,第一时间寻找人证、收集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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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该起火灾原因系厂内员工王某某在未做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规使用切割机切割钢材,致使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火星溅射到附近草丛,进而引燃了厂房旁边的杂草,随后火势蔓延,导致厂房内存放的模具、电线起火,最终引发了此次火灾事故。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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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部门提醒:动火作业具有较高的危险性,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各施工企业应当制定并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实施严格的火灾防范措施,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