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拘留10日!酒后和前女友争吵,男子拨通119电话……
- 时间:2024-08-06 15:14
- 资料来源: 粤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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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紧急情况,相信很多人的第一念头就是赶紧拨打119报警电话求助。然而近日,惠州博罗一男子打电话给119,却“喜提”十日行政拘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8月1日,博罗县石湾镇专职消防队接到了一则报警求救电话称,位于明月一路的某公寓发生火灾。接报后,消防员迅速赶往现场,却未发现任何火灾痕迹。
经过对现场的再一次勘察,确认该男子谎报假警,专职消防队立即向石湾派出所报备。民警到场后,立即控制报警人孙某。
经过民警讯问,这名男子才说了实话。原来在“案发”当晚,男子酒后和前女友发生争吵,为了发泄不满情绪才报假警。
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谎报火警严重浪费警力、物力,还会耽误真正有需要的人的救援时间,让急需处理的火警错过最佳灭火时间,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谎报火警者都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谎报火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