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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共创和谐”有奖征文比赛启事

  • 时间:2010-09-29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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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宣传贯彻《实施办法》,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我总队决定举办一次“与法同行,共创和谐”有奖征文比赛。

    一、活动主题

    “与法同行,共创和谐”。

    二、举办时间

    自征文启事刊登之日起至2010年11月30日(邮寄作品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收件时间为准)。

    三、征文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四、作品要求

征集作品力求主题鲜明,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文章内容与《实施办法》等消防法律法规或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相关。既可对新修订《实施办法》和消防法制建设发表评议、提出看法,亦可对维护公共消防安全、构建平安和谐社会进行评论,也可对身边发生的火灾事故、消防隐患、消防违法行为等进行警示思考。

    五、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应在纸质文稿首页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有奖征文”字样;

    2、参赛品落款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

    3、参赛作品应为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凡发现抄袭,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六、投稿方式

    参赛者可选择邮寄或发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投稿参加比赛。

    邮递投稿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法规处。

    电子邮件地址:gdfire_xcc@163.com

    七、表彰奖励

    大赛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或等值物品,下同);二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50名,奖金各100元。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八、结果公布

    拟聘请省内相关知名人士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12月初揭晓。获奖名单和部分优秀作品将在《广东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版》和“广东消防网”上刊登。颁奖事宜另行通知,作品一律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