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晚春
留言日期:
2024-12-07
主题:
关于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消防安全问题
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好,近半个月以来,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多次将宿舍楼的消防安全门进行上锁,严重威胁了在校学生的生命安全,倘若宿舍发生火灾,将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希望有关部门能对广东财贸职业学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且督促其将消防安全门上锁一事进行整改,保障在校学生安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09
答复时间:
2024-12-09
答复单位: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答复内容:

您好,当发现下列⽕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为,举报⼈可以拨打“12345”热线进⾏举报投诉: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投⼊使⽤营业的;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三、损坏、挪⽤或者擅⾃拆除、停⽤消防设施、器材的;

四、占⽤、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为的;

五、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消防间距的;

六、占⽤、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的;

七、⼈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和灭⽕救援的障碍物的;

⼋、⽣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建筑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九、⽣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建筑内,不符合国家⼯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使⽤不符合市场准⼊的,不合格的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员违规从业执业的;

⼗⼆、其他消防安全违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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